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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雙蓮國小

教育局來文協助公告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依教育局來文公告:
本市大同區民權西路144巷15之1號1樓之「精殷畫室」並未登記立案補習班,請協助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。
說明:
(1)查「精殷畫室」原位於本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152號2樓,次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175號刑事判決書,該處之負責人兼美術教師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。另本局前已查認該處為未立案補習班,依法處以新臺幣10萬元整罰鍰,並命立即停辦。
(2) 詎料該畫室於本市大同區民權西路144巷15之1號1樓繼續從事美術教學,因該處疑有學生前往上課之虞,為維護學生之權益與安全,請協助以多元方式公告並轉知學生與家長知悉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1722-05-16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6-27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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